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2023-04-11       浏览次数: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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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 在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的制度下,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即该停车位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
          
         也就是说,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完全由地上建筑物(即房屋单元)分摊,地下建筑物便成了不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部分。依据“物权法”理论,计算建筑物容积率的建筑物是主物,不计算建筑物容积率的建筑物是从物。此时的地下停车场便成了依附于地上建筑物的从物而归属于主物(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即全体业主。
         所以,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也就是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
 
         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才能够决定:
        1、对于可以通过出售的方式来转让产权的地下车位,业主在购买车位并且办理了产权证之后,产权就归属于业主所有。
        2、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地下停车场的面积并没有包含在公摊内,开发商也明确表示停车场的面积,没有计算在总的公摊内,开发商是有权把车位出售,这部分的车位产权归属于开发商。
        3、小区的停车位已经划入到了公摊面积,比如说地面上的停车位,车位的产权归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或者是物业是没有权利去出售转让停车位的。
        4、还有一部分的车位,属于人防车位,车位的产权归属于国家,在平时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转让使用权,但是在打仗的时候会直接征收为人防工程使用。
 
        什么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即指地下人防工程中的停车位。依据《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成都市2000年出台《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其中第十条规定: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或基础埋置深度达三米以上(含三米)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当修建与地面建筑底层相等面积的防空地下室。
        人防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所有权归国家。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人防车位必须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否则不得对外出租。
        那么,人防车位能买吗?在我国《人民防空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人防车位能不能买,但可以明确的是,人防车位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因此,购房者如果听到开发商宣传买房送车位,一定要问清楚是人防车位还是产权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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