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支持首套住房购房需求,即日起,南宁市阶段性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后利率下限为LPR减60个基点。按照现行LPR,我市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将下调为3.7%。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二、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同意选择南宁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三、持有购建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须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及抵押人。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
在2023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一项决定,即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这一调控手段的出台,旨在更好地应对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以保持市场的稳定。根据这一新的调整机制,当某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都呈现环比和同比双降的趋势时,便可以对该地区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进行阶段性的维持,也可以选择适当的下调,甚至是直接的取消。这样的调整策略,既可以缓解市场压力,也有利于维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他们因为价格波动过大而遭受损失。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充分体现市场调节作用,旨在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政策。